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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固原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遴选21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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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3 21:05:24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和满足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固原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办法》《固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共涉及17个单位,遴选工作人员21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固原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新招录人员具有招录机关(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录用文件下发后到招录机关(单位)报到之日;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遴选岗位专业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7月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岗位查询

报考者可登录固原党建网(www.nxgydj.gov.cn)、固原市人民政府网(www.nxgy.gov.cn)查询公开遴选的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

公开遴选可由报考者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即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遴选单位领导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9:00至7月15日(星期五)18:30,共计5天。

(四)报名程序

1.组织推荐。报考者填写并打印《固原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份,上面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附带1张一寸彩色照片(须在照片后署名以备办准考证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登记表》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在规定时间内,到遴选单位报名点报名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及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报考,逾期不再补报。

各岗位的专业要求,可参阅《固原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报考者在报名时需区分岗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本次公开遴选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减少遴选名额或者予以取消,减少遴选名额或者取消的岗位在固原党建网和固原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允许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到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根据岗位类别和专业,综合管理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共知识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以专业能力测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政策理论素养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在固原党建网和固原市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名次及合格分数线。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

笔试阅卷完成后,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按照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遴选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一)面试前各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记表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相关材料不齐全、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

(二)因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

面试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资格复审完成后,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固原党建网和固原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各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面试工作方案将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通知到参加面试人员本人。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内,因故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组织

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按照面试工作方案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50分,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

(三)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当天,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固原党建网和固原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工作结束后,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固原党建网和固原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者考试总成绩。

八、组织考察

(一)本次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考察对象人数与岗位遴选名额2:1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固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与公开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资历量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在综合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评分(满分150分),并计算出每名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得分=考试总成绩×60%+考察组评分×40%

综合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察工作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考者综合得分,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固原党建网和固原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综合得分。

九、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体检

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根据考察对象综合得分情况按照岗位遴选计划1:1的比例提出拟体检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组织拟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空缺岗位在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公示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报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固原党建网和固原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空缺岗位在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岗位设置、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进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自治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考者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公开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54-2076708、207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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